家具发霉,买卖双方互相埋怨!

中国江西网 时间:2019-09-19 13:54:54 浏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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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据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消协参与调解的工作人员称,由于黄女士的丈夫对发霉家具送到新家非常介意,在调解中坚决要求退货,而商户陈女士又不接受,最终黄女士选择向法院上诉。

日前,上饶市鄱阳县居民黄女士反映,其于4月8日在鄱阳晚安家居商场花费2.3万元购置了一套新家具,8月底,家具搬进新家时,她发现家具均发生不同程度霉变。

据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消协参与调解的工作人员称,由于黄女士的丈夫对发霉家具送到新家非常介意,在调解中坚决要求退货,而商户陈女士又不接受,最终黄女士选择向法院上诉。

买家:买来的家具发霉了,进退两难    

4月8日,黄女士在鄱阳晚安家居商场花费2.3万元购置了一套新家具,四个多月后,商家于8月26日安排将家具搬进黄女士新家。

黄女士验收时发现,茶几、电视柜、餐桌椅均已发生霉变,都有斑驳的霉团,沙发底下的木头竟被虫子蛀得掉渣。

据黄女士介绍,这套家具送来时外包装全部破损,也没有看到产品合格证,如今这套家具仍然放置在新家中。  

黄女士表示,因为这套新买的家具发了霉、蛀了虫,黄女士一家无法搬进新家,对于这些家具也不知该如何处置,“如果把它们从家里搬走,由于新房在六楼又无电梯,若有磕碰,反而给商家不予退货的理由;

然而不搬走,又担心家中的两岁宝宝受霉菌刺激导致过敏。”    

黄女士称,自己曾希望商家更换一套未发霉的新家具,但商家称需自行搬运家具并额外加钱才予以更换,还私下表示,就算换了也是发霉的,之前送到别人家的家具也是发霉了被他们擦掉再送上门的。黄女士一家这才下定决心要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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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买家迟迟不肯收货,存在地下车库4个月    

为何4月购买8月才送货?商家陈女士表示,这其实是应买家的要求,期间也曾多次询问是否可以送货,但买家提出新家未装修完,需等等再送货。    

陈女士称,自己从未拒绝买家退换货的要求,只是提出,退换货需产品包装完整,不可影响二次销售。对此,黄女士称,产品外包装本就破损,也早已丢弃,自然无法满足卖家的退换货条件。    

此外,陈女士还表示,由于4月自家仓库太满,遂将一些产品以清仓价销售,黄女士的这套家具即在清仓期间交易,价格低于正常售价近三成。

家具售出后即清理出仓库,由于买家迟迟不同意送货,只能暂时储存在地下车库,没想到一放就是四个月,如果事先知道是四个月后才送货,也不会同意以清仓价格出售。   

市监局:需第三方机构提供鉴定结果

针对双方在该事件中的态度和说法,记者向参与调解的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消协求证。    

鄱阳县消协负责人表示,之所以该纠纷未能在消协的调解下解决,主要原因在于双方在调解过程中均不肯作出让步,时至今日,已然错过“三包”规定的“7天包退、15天包换”时限,现在只剩下“1年包修”这一选项,从目前来看,只能建议消费者向经营者要求进行技术性处理将霉变处修复。    

鄱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队周队长称,该纠纷缺乏法定证据,即使知道产品不合格,也需第三方机构提供数据材料加以佐证,如第三方检测机构的鉴定结果能证明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则可采取相应的行政手段。    

律师:双方均存在过错 应共同承担损失  

北京市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桂松华律师表示,该消费纠纷中,双方均存在一定程度的过错,相应地,损失也应当双方共同承担。

一方面,卖家未将已销售的家具放置在潮湿的地下车库这一事实告知买家,导致买家无法衡量未及时提货产生的风险致商品发霉,同时,卖家不应将待提货的家具放置在不适宜储存木质产品的地下车库,如果需额外增加存储费用也应当告知买家;

另一方面,买家应当与商户沟通好送货时间和存储条件,购买后不管不顾也不利于自身利益。    

记者了解到,目前该纠纷已走向最后一种消费维权救助途径——黄女士已向鄱阳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已受理并预计于10月12日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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