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家(中国)因发布虚假广告遭罚172万元!

建材网 时间:2021-08-06 09:23:30 浏览:
字体:T T T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导读: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近日,宜家(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涉嫌违反《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被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72.51791万元。

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近日,宜家(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涉嫌违反《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被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72.51791万元。

宜家(中国)因发布虚假广告遭罚172万元!

脱离实际生活环境谈净化空气

宜家(中国)因宣传虚假广告被罚

文号为沪市监总处〔2021〕322020000532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宜家(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上海地铁站内投放含有“空气净化窗帘”等内容的灯箱广告,涉嫌违反《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宜家(中国)因发布虚假广告遭罚172万元!

经查,宜家(中国)推广的“GUNRID古恩里德”窗帘产品,自行设计主要内容为“旧材料,带来新空气”、“空气净化窗帘GUNRID古恩里德299/2幅”、“由回收PET瓶制成”等广告,并于2020年8月29日至2020年10月13日期间在上海地铁灯箱和小红书App对外发布,广告费用共计人民币575,059.70元。

另查明,宜家(中国)在上述广告中宣传的“空气净化”功能所依据的是在限定试验条件下,针对特定目标污染物对窗帘样品进行检测,从而得到一种理想状态下的净化结果报告。

而窗帘实际使用的生活环境条件与试验条件相差甚远,并不能有效发挥该窗帘的空气净化功能。消费者调查显示:“空气净化”功能是消费者购买广告宣传窗帘的主要因素,且在消费者知晓试验条件后购买意愿发生了较大转变。

宜家(中国)因发布虚假广告遭罚172万元!

2021年7月15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沪市监总听告〔2021〕322020000532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告知了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并告知了当事人自收到该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有陈述、申辩,并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收到上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和举行听证要求。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将在限定的试验条件下针对特定目标污染物对窗帘样品进行检测所得到的一种理想状态下的净化结果进行广告宣传,忽略了窗帘实际使用的生活环境条件,引起消费者误认为该窗帘无使用的限制条件、使用了该窗帘即可净化室内环境中的多种污染物达到净化空气的目的,误导了消费者,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

宜家(中国)因发布虚假广告遭罚172万元!

宜家(中国)发布上述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之规定,构成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项“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规定的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

根据《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72.51791万元的行政处罚。

宜家(中国)被罚172.5万后致歉

“空气净化”窗帘去年已下架

8月3日,宜家(中国)就“GUNRID 古恩里德”窗帘产品广告中“空气净化”功能的宣传对消费者存在误导一事致歉,并表示该产品已于2020年10月28日停止销售。

宜家在《致歉》中称,“GUNRID 古恩里德”窗帘产品广告宣传中所提及的空气净化功能是在限定的试验条件下针对特定目标污染物进行检测而得到的净化结果,在实际生活环境条件下净化效果可能会因环境条件的变化而不同。

宜家中国表示,对相关广告宣传中未能清晰注明"空气净化是基于限定条件的实验结果“这一疏忽深表歉意。

公开资料显示,宜家公司1943年创建于瑞典,1998年,宜家在上海开办中国大陆第一家宜家商场,目前在中国大陆拥有36家商场。

(文章来源:定峰汇-公众号,侵删)

中华整木网版权声明:

① 本网注明来源:中华整木网、整木头条、整木智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本站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前必须经本网站同意并注明"来源:中华整木网(www.cnzhengmu.com)"方可进行转载使用,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②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的,请注明原文来源地址。如若产生纠纷,本网不承担其法律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

④ 本站为注册用户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非“中华整木网编辑上传提供”的文章/文字均是注册用户自主发布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更不表示本站支持购买和交易,本站对网页中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真实性、适用性、安全性等概不负责。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虚假信息、错误信息或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或更正。

关注“整木网”官方微信,享受更便捷的服务
本页面永久二维码,扫描二维码,可微信浏览或分享。

推荐关注